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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日傍晚時分,許多南北遊客攜家帶眷湧向清水大甲溪出海口南側的高美濕地,外拍、戲水、賞夕陽、抓螃蟹(請不要把這些生物帶走,牠們是屬於濕地的。)相信到過高美濕地的你,一定不會忘記「高美燈塔」的美麗身影。(忘記了!請再複習一次。)

高美燈塔,身上有著紅白相間搶眼的色彩,讓人想不注意高美燈塔也難。不過遊客們可別誤會,它可不是什麼工廠的煙囪唷!燈塔含主燈高38.7公尺,主燈150萬燭光,每三十秒旋轉一圈,連閃白光三次。不過主燈已經被拆下來,據說現在在台中港區的遠東倉儲頂樓繼續它的生命。高美燈塔的誕生,是因為桃園縣白沙岬燈塔與澎湖群島北端目斗嶼燈塔間,長達一百浬海域(註1),沒有燈塔可以引領船隻航行。為了解決這個困境,因此在民國56年,高美燈塔開始擔任海上明燈的角色,直至民國71年,才功成身退,卸下它的任務。不過,至今這段海上的旅程,由誰來擔任領航者的角色,Yoyo就不得而知了。

因此,我們目前看到的燈塔,已經沒有主燈,只留下紅白相間的建築物本體。搶眼的顏色,搭配開闊的濕地,更顯得高美燈塔的美麗。眾多的遊客在濕地上嬉戲,它安
安靜靜的在背後,盡責地擔任不搶戲的配角。雖說不搶戲,但是遊客與它的到影,構成的畫面,讓人不留在腦海中也難。於是Yoyo忍不住地多拍了幾張高美燈塔的照片,當然也偷拍了遊客的身影。



↑高美濕地上美麗的配角:高美燈塔


註1:浬,讀做「海里」,表示海洋上的距離單位。浬=1.8532公里,所以100浬=185.32公里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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